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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

四川大学召开“国家宪法日”学习座谈会

时间:2015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四川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2月4日上午,四川大学在望江校区明德楼(行政楼)320会议室召开“国家宪法日”学习座谈会。校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校党委副书记李向成教授出席座谈会,学校两办、宣传部、学工部、工会、团委、研工部、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李向成副书记主持。 

 

四川大学召开“国家宪法日”学习座谈会

   与会师生结合实际,围绕宪法学习宣传进行了交流发言。法学院党委书记古立峰教授强调法学院应通过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三条途径进一步发挥智力优势,为校内外普法教育做出应有贡献。法学院院长唐磊教授通过对比中西方宪法内涵,强调了中国宪法的特色性和重要意义。法学院谢维雁教授重点阐述了设立“国家宪法日”对唤醒宪法敬意、提升法治思维的巨大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谢卫东博士围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畅谈了如何通过课堂教育推进宪法知识入耳、入脑、入心。干部代表学工部部长郭勇教授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重介绍了在引领青年学子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学生代表法学院博士生向晶同学、经济学院本科生陈庆凯同学从当代大学生角度,畅谈了学习宪法、践行宪法的信心和决心。   杨泉明书记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并明确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这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宪法意识的重大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其决定的一系列创新性、突破性规定,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四川大学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校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将学习宣传宪法精神纳入育人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杨泉明书记强调指出,全校师生要以开展“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遵循宪法精神,进一步树立宪法最高权威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纵向最顶端、横向最中心的重要位置。树立宪法最高权威意识,是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前提条件。我们要不断增强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自觉学习、宣传、遵守和维护宪法。二是遵循宪法精神,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地位,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念的渗透,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三是遵循宪法精神,按照宪法原则和要求进一步抓好依法治校各项举措的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的制度体系和制度的实施保障体系,将依法治校的工作状况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大力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遵循宪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教育。充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第二课堂活动、校园媒体等平台,教育引导全校师生深刻领会宪法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积极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模范践行者,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作出积极贡献。   李向成副书记对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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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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