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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

宜宾学院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宜宾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6日11月20日,四川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宜宾学院开展了专项巡视。2015年12月23日,第一巡视组对专项巡视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宜宾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效办法,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学院党委主动认领反馈问题,认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学院客观存在,抓住了关键和要害,提出的意见要求实事求是,符合学院实际。党委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问题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狠抓整改。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党委常委会议、全委会议、院长办公会、总支书记例会、干部大会和相关文件,教育全院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上来,统一到省委第一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上来。党委把认真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各项整改要求,作为学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担当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让省委放心、让师生满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学院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屈川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蔡乐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洪亮、党委副书记毛克强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巡视整改责任。学院开展专项巡视以来,党委先后7次召开常委会专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在常委会议、全委会和总支书记例会、干部大会上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多次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督查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学院党委敢于动真碰硬,让各级领导干部在巡视整改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学院纪委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进行认真核查,对违纪违规的有关领导干部和党员进行问责处理。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分别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巡视整改工作。党委注重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延伸整改责任到二级党组织、部门及中层班子,推进整改责任全覆盖,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决杜绝边改边犯,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制定方案,立行立改。党委从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入手,认真拟定了《宜宾学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8个方面问题梳理出《宜宾学院巡视整改反馈问题及整改任务分工(42项)》,开出整改任务台账清单,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逐条对号入座全面整改。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强化问责,构建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四)坚守纪律,强化督查。党委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源头上拧紧“总开关”。强化巡视整改任务的跟踪督办,紧盯重点领域,加强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把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坚持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问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紧扣巡视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学院党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整改。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巡视整改至今,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部署。2016年,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印发《宜宾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点》、《宜宾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在《宜宾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部署。党委定期不定期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各项会议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党委二届七次全委会上,党委书记屈川同志代表党委常委会作了《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开创学院党的建设新局面》工作报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洪亮代表纪委作工作报告,“两报告”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客观总结和具体部署。本学期,党委先后召开了新学期干部大会、总支书记例会和宜宾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委书记屈川、院长蔡乐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洪亮分别在大会上作讲话,及时传达中央、省委、中纪委和省纪委的有关精神,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从严要求,并“签字背书”,抓好学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二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签订《2016年宜宾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责任到基层党组织和个人,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广大党员干部的看齐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是切实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学院党委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切实落实《宜宾学院纪检监察“三转”工作方案》,积极支持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及时调整纪委下设机构,调整学院纪委办公室为正处级部门,独立设置了监察处、审计处,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将信访办公室调整到党委办公室。学院新成立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挂靠国资处),将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纪委监审处调整到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党委及时调整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剥离纪委书记兼任的非主业主责工作,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学院住房领导小组组长等1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学院纪委履职尽责,对基建处等部门的3位处级干部和有整改问题的干部进行了约谈;对涉及的信访线索问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学院在持续巡视整改中,根据纪委核查结果,逗硬巡视整改的决心,将个人问题整改、分管责任整改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外出学习培训等挂钩。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机制。学院党委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及时出台了《宜宾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厘清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纪委(纪检委员)责任,细化各自任务;完善了《宜宾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同时,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调整到党委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各部门班子、处级以上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个人和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部门评优相结合。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党委要求对十八大以后涉及考察、差旅报销、教师指导费、慰问费的财务凭证进行全面复查清理,对乱发补贴、虚报冒领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通过核查发现确有虚报冒领的行为,纪委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对虚报冒领金额进行清退,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在整改中做到举一反三,学院对2014年1月有关部门无依据违规发放的目标考核奖进行全员全额清退。学院将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内部监控,以杜绝财务管理中发生违纪违规事件;为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激励教师努力进取,经学院教代会表决通过并经党委审定完善了《宜宾学院绩效分配办法》,并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

二是整顿教育教学资源的闲置浪费。党委高度重视存在的闲置现象、浪费情况,责成相关部门对全院的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分类整改,对出问题的设备(设施)及时维修,对因外部原因搁置的工程积极完善条件、尽快启用,对不能满足教学使用的设备及时作报废处理等。制定完善学院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提高资产(资源)使用效率,让资源切实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好务。

三是全面转变工作作风。学院党政班子带头整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班子领导力、决策力。学院及时出台了《宜宾学院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党委全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 “议而不决、久拖不决”的作风。在2016年的三届二次教代会上通过了“宜宾学院整体校园规划设计方案”,并于党委第65次常委会审定通过,积极回应了广大教职工最关注的焦点问题。党委行政下决心整治校园乱搭乱建问题。对乱搭乱建的情况,参照地方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采取分步实施整改办法,坚决杜绝增量,持续整改存量,强化物业管理。整改中,学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自律,认真整改。目前,学院整治乱搭乱建工作仍在进行。对于学院计财处、后勤处等部门有官僚化倾向的问题,党委召开巡视整改领导组会议,责令计财、后勤等部门认真整改;同时,在全院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服务型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力度,将作风建设与党组织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党政班子高度重视学院行风建设,大力推动学院参与2016宜宾市阳光政务·行风评议等工作,通过行风热线等活动践行为民惠民、服务师生的理念,树立学院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督查,2015年12月,全院开展行风考核评议工作,将行风评议与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任用密切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学院相关部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不断完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整改效果明显,教职工服务师生的意识不断增强。

(三)规范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操作

一是展开调查核实。学院纪委展开全面深入调查。针对学院B区沼气池工程量增加等问题,核实基建处负责人没有按合同要求提供地质勘查报告,造成施工控制价不准确,结算价远超控制价,目前正在进行追责。对体育馆声光系统改造工程存在施工方虚报工程量等问题,目前正在启动对相关人员失职情况的问责。经初核,未发现基建项目施工方向有关人员行贿的情况。2012年以来,存在有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在学院承担2、3个工程的情况,在这些工程的招标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未发现施工方为谋取非法利益威胁监管人员的情况。经核查,未发现基建工作有意选择新生快入学的时候报批送审,造成评审时间不足,无法短时间核查真实情况的问题。

二是规范采购与招标工作。党委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法》和基建工程招标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对违规者给予严肃处理。扩大采购与招标工作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监督,学院风雨球场地面铺装工程等招标信息均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拓宽消息的公众知晓面。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对监管不力者实行问责处理。加强对新成立的采购与招标中心的建设、指导与监管。学院党政正职严格实行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与招标工作,不担任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物资采购与招标工作,主要领导加强监管。大额度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

三是完善基建监管制度。为了加强对基建部门工作人员监管,学院健全问责机制,制定了《宜宾学院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宜宾学院基本建设工程签证程序》、《宜宾学院基本建设工程验收暂行办法》、《宜宾学院基本建设工程送审规范》等制度。为了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审计,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制定了《宜宾学院基建及维修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宜宾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宜宾学院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宜宾学院基建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执行基建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届定期轮岗制度,2015年7月,基建处两名处级干部已轮岗调整。

四是加强基建工作队伍建设。班子成员集体约谈基建部门全体人员,严肃指出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会产生严重后果。强调基建部门的职能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要求履职尽责,坚决纠正基建部门监管缺位的现象,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项目监管能力。加强对基建人员的警示教育、自觉自律教育,建立过错问责机制,对发生权力寻租等问题防患于未然。

(四)规范名誉院长、特聘教授管理

一是清理整顿已聘名誉院长、特聘教授的管理。学院认真清理二级学院的名誉院长、特聘或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和津贴发放情况,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聘任程序不严谨、重聘任轻使用和一些聘任人员不履职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治;对没有履职且聘任到期的不再续聘,对聘任未到期且没有履职的予以解聘,对聘任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名誉院长、特聘或客座教授且在聘期内的,实行履职不兼薪。

二是修订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2015年已出台《宜宾学院外聘专家暂行管理办法》,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型、条件、职责、聘任程序、聘期、考核、报酬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三是对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展开调查。经初核,没发现利益输送情况。学院将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严防利益输送违纪问题发生。

(五)防治选人用人近亲繁殖现象

一是恪守公平公正原则。学院进一步规范学院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不论是编制内还是编制外招聘,都将教职工子女与其他人员一视同仁,平等竞争。

二是完善用人办法。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宜宾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宜宾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对引进高学历人才需要解决配偶的进行分类并从严控制。

三是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有教职工亲属参加公招的,其本人不得参与招聘有关的任何工作。按照回避制度要求,2016年1月,一名在人事处工作的院级领导子女已被调整到图书馆工作。

四是严肃选人用人的工作纪律。学院党委鲜明态度,严格选人用人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坚决查处选人用人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选人用人倒查机制,严防跑风漏气,对违者是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的,调离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并按党纪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对违者是其他人员的,按党纪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为切入点,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为保证,进一步加强抓基层强基础工作。按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的安排,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的指导,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参加所联系二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参加“四个一”活动等。建立党委委员定向联系软弱涣散党支部制度,对这些支部进行针对性指导,增强党支部建设的领导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业主责意识,认真抓好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在本组织内党建工作述职,主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在校园内公示,接受广大党员评议、监督。

二是抓好党员组织发展。发展党员,特别是做好教师党员的发展工作是关键。党委要求组织部门开展学院教师党员发展整改调研工作,摸清底数,建立非党员教职工台账,并指定一名党员同志联系,构建“一对一”联系模式。加强“双向”培养力度,拟定2016年教师党员年培养计划,注重对非党员的优秀教师开展针对性培养,并将教师党员的发展情况列入二级党组织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的创先争优切实挂钩。充实组织发展的工作力量,发挥党委组织员在组织发展中的推荐、考察等环节的作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教师党员数量的稳步增长。

三是完善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党委完善了有关“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 ”、“党内监督”、“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创先争优”、“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登记”、“党内考评”等方面的制度,出台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宜宾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内容,为打牢组织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加强组织工作队伍建设。2015年11月,在巡视工作期间,党委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责任人为抓手,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为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打下基础。整个换届工作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严守换届纪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把候选人资格条件,严肃推荐选举程序,注重后续培训教育,圆满完成换届任务,产生了新一届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25个)和负责人。加大组工人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外出培训力度,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建工作水平。

五是从严从实抓好党性教育。党委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党员教育的第一位,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深入领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深化“三严三实”教育学习与实践;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以强化宗旨意识为核心,聚焦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党校的阵地作用。

六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学院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提出有组织、有主题、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总结的“六有”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党员参加情况与每年的党员评议紧密挂钩。党委组织部将采取检查、抽查的方式,不定期检查“三会一课”的落实情况,每季度对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检查。对“三会议课”制度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的组织及负责人进行追责。

(七)切实抓好选人用人专项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干部选用基本条件。学院已于2015年底修订并颁布《宜宾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科级干部需要3年以上工龄,在近期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执行此项规定。

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情况,为此,在 2015年下半年,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学院党委对48名中层干部的职位进行了轮岗调整,并对凡是距退休年龄不能任职满四年的14名中层干部进行离职调整。学院注重干部梯队建设,重视干部培养历练,增长才干,加大干部外出培训、挂职力度,院内举办干部读书班,党政纪主要负责人带头讲课,以提升干部队伍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党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已启动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库工作。

三是提升干部任用科学化水平。在新修订的《宜宾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学院党委充分考虑了干部的基层任职经历、专业与岗位之间的契合,明确规定选拔任用二级学院和专业性较强职能部门负责人时,需具备专业背景以及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经历。

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工作机制。针对巡视组的意见,学院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省委“1+5”制度,结合学院修订的《宜宾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制度规章,逐步形成符合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的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在近期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做到从动议、推荐、测评、考察到任职等每个环节严格程序,资料完整,记录翔实。

五是抓好干部档案规范工作。党委鲜明态度,对确认的干部档案造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个别干部个人档案不规范、不齐全的情况,责成组织部门及时对已发现的问题通过外调等方式进行认定,召开常委会审核确定。成立干部档案清理工作组,按照中央、省委对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清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对全院处科级干部个人档案进行清理、复核。现已完成全院处级干部个人档案清理、复核。

(八)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改

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2015年11月底,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和监察厅5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学院的第二轮省属高校科研经费专项调研检查。学院对科研经费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并将科研经费专项整改纳入学院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针对专项检查提出的15个问题进行逐条研究分析加以认真整改,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此次整改中,学院对1000余项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一并整改,制订和修改了8个科研管理文件,切实做到与现行上级政策相符,有力规范了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

三、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

截止目前,学院已有90%的的反馈意见和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个别问题还在继续整改中。学院的整改见人见事见行动,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终止职称评审、纪律处分等方式对48人进行了问责处理。经过认真深入地整改,学院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些成效还是初步的,我们将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杜绝虎头蛇尾,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突出从严管党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狠抓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纪委“三转”工作落实到位,支持纪委履职尽责、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委班子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二)抓住“关键少数”,管住干部队伍。 党委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关键,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满腔热情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重要部署和巡视工作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禁区,保持警钟长鸣。

(三)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硬约束”。学院党委一手抓制度“废改立”,一手抓制度落实,让制度真正起到管人管权管物管事的作用。党委加快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已出台“改立”制度50项,以切实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和巡视整改意见,出台相关配套监管制度40余项。加强对基建、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工招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坚持“集体决定、规范程序”的原则,强化权力监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校落到实处。多措并举严加预防,施行对计财、基处、后勤、国资、招生就业等高危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届的定期轮岗制度,党委已于2016年3月对计财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调整。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考核通报。

(四)持续用力,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学院党委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用力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紧盯节日假期,扭住重要环节,加强执纪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委坚持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认真解决立场不稳、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原则性不强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学院党委认为,对学院巡视整改方案开出的台账清单,必须全面兑现完成;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提供的具体线索,进一步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必须进行责任倒查;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改到底。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不断扩大巡视工作成果,深入持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以上是宜宾学院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宜宾学院巡视整改办公室电话:0831-3530980。邮政编码:646000   电子邮箱:ybxydwbgs2010@163.com 。
 

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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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宜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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