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扫一扫
四川高校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时间:2016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 省教育厅纪工委举办高
  • 司法部第二期藏汉双语
  • 关于印发《开展庸懒散
  • 插入图片测试
  • 2015年全省高校离
  • 学院2012年度公开
  • 学院召开刑事执行专业
  • 中秋团圆夜 欢聚
  • 全国司法警官教育研讨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 “新干警 献爱心 警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
  • 学院党委关于广泛深入
  • 李仲彬在省司鉴协会常
  • 祝全院教师节日快乐!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新闻中心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6-9-9 15:38:00 阅读:40次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院深化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9月5日,学院党委刘丹福书记就教育部党组8月16日印发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要求学院纪委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并作出批示:印发全院学习贯彻。

9月9日上午,院党委会将学习贯彻《规定》列为党委会议题。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刘丹福书记强调,《规定》使高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章可循,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该规定,深刻领会;各职能部门要把《规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反思,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自觉遵守《规定》要求的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条规定和学院的“十条禁令”;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整改;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意识,对照《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上一篇:热情周到迎新生 高效便捷服好务
下一篇: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至2017年第一学期校历
(作者:佚名 编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